勞動合同書
單位名稱(以下簡稱甲方):泰州**商貿有限公司
地址:泰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園鮑九路東側,梅蘭西路南側
法定代表人: 沈** 聯系電話:1380142****
勞動者姓名(以下簡稱乙方): 闞**
身份證號碼: 3210281979111176**
戶口所在地及住所: 泰州市海陵區九龍鎮雨聲村九組396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及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,本著合法,誠信的原則,并經平等協商一致,自愿簽訂本合同,以確立勞動關系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并共同遵守執行。
第一條、勞動合同期限:
本勞動合同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;試用期為: 月。
第二條、工作地點: 。
第三條、工作內容: 。
乙方同意在甲方 ,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。
第四條、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:
1、工作時間: 。
2、休息休假:甲方按照單位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。(甲方按照單位各部門對具體崗位的制定休息休制度為準)
第五條、勞動報酬:
1、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,生活補助 元,其他津貼按單位規定實際計算發放。甲方保證乙方每月工資待遇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。
2、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,具體發放日期為次月的第一周支付上月勞務費。
第六條、社會保險:
1、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,繳納社會保險費;
2、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,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代扣代繳,并完善相關手續。
第七條、乙方具有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,本合同終止,乙方具有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條、第四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,甲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第八條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本著合理合法、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
第九條、甲方、乙方本著合法,誠信的原則,并經平等協商一致,自愿簽訂本合同,本合同涉及到的用工招聘條件、工作崗位職責、用工的規章制度、考核制度、勞動報酬、保險的交納及福利等內容已提交乙方閱讀、并簽字,未見異議。
第十條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,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,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,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。
甲方(蓋章): 乙方(簽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
泰州代理記賬 | 泰州會計代帳 | 泰州公司注冊 | 泰州公司注冊 |
聯系電話:0523-86667488,18936789208? | ?公司地址:泰州市海陵區陽光新城商務樓5幢8411室 郵編:225300